全体党员:
为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及学校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要求,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责任,抓好落实,深入推进联合研究院意识形态工作,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 体责任。经研究,决定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。
一、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鲁 靖
成 员:赵欢春、韩 峰、颜银根、邹苗苗、彭 冲
二、意识形态工作职责
(一)在校党委的领导下,做好联合研究院的意识形态领域方面的工作。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,重要工作亲自部署、重要问题亲自过问、重大事件亲自处理。领导小组成员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,切实担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,精心组织,认真落实工作职责,并注重实践经验的积累,对成功做法、鲜活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。
(二)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挂靠联合研究院综合办公室,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。办公室主任由联合研究院直属党支部组织员兼任,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,负责直属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。
特此通知。
中共南京审计大学联合研究院直属支部委员会
2024年10月8日